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

关于子公司和机构被列入“实体清单”的说明

发布日期:2023/03/05

华大集团关注到了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 (BIS)将集团旗下的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华大研究院”)、深圳华大法医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大鉴正”)、香港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香港科技”)列入“实体清单”的决定。我们对此表示反对。


香港科技系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华大基因”)子公司,华大基因、华大研究院和华大鉴正系华大集团旗下独立主体。


作为一家以“基因科技造福人类”为愿景的机构,华大集团一直致力于与全球科学界展开合作,为提高全球人口健康水平和推动科技发展,而不懈努力。华大集团恪守商业伦理,严格遵守国际商业惯例及法律法规,在全球范围内合规开展业务经营,致力于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公众健康作出积极贡献。


华大集团的科学研究以及各项业务严格遵守国际惯例、标准以及法律法规,科研成果均以公开方式发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。我们始终秉承人类基因组计划“共有、共为、共享”的科学精神,倡导全球合作和全人类共享,促进人类对科学的理解和探索。


我们将尽快就此事与各方积极沟通,以确保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。我们有信心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、合作伙伴、投资人以及员工的利益。




华大集团

20233月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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